勞動基準法加班工時修正草案重點與影響|完整解析與自保清單

導言

行政院公布勞動基準法修正草案後,「勞動基準法加班工時」成為焦點。依現行規範,正常工時每日不得逾 8 小時、每週不得逾 40 小時;延長工時(加班)連同正常工時,一日合計不得逾 12 小時;每月加班總時數原則上不得逾 46 小時,惟經工會或勞資會議同意者,單月得放寬至 54 小時,且「每三個月總量不得逾 138 小時」。未來修正草案針對彈性行業、夜間工時與勞資協商程序將有進一步調整。


修法重點總覽

一、加班上限與彈性

  1. 以「月度上限 + 季度總量」雙軌管理:原則月 46 小時;經工會或勞資會議同意可至月 54 小時,惟三個月合計不得逾 138 小時。
  2. 一日上限:正常工時加計加班時數合計不得逾 12 小時,並保留突發事件的例外處理原則(仍須補足法定加班給付)。
  3. 強化可稽核紀錄:排班、出勤與加班同意書留存,配合月度/季度總量控管,以利勞檢查核(建議內控作法見下文)。

二、夜間工時保障

  1. 依「不分性別同受保障」方向調整夜間工作規範;歷次預告草案曾要求無大眾運輸時,雇主提供交通工具/交通費或宿舍等配套,並強化工會/勞資會議之協商角色。
  2. 實務觀察顯示,夜間保護方案之推進與文字版本曾有進退(含撤回再研議情形),企業宜超前部署,以職安、交通與輪班間隔為原則設計內規。

三、勞資協商程序

  1. 明訂須與工會或勞資會議協商,形成書面紀錄並公告。
  2. 建議建立「固定協商機制+紀錄樣板」,滾動檢討工時與實務排班是否一致。

對企業的影響與五大合規行動

1. 內規與契約盤點

  • 盤點加班核准流程、紀錄保存年限與樣式。
  • 更新工作規則與勞動契約條款,使之與月 46/54 與季 138 的總量管制一致。

2. 排班與人力資源優化

  • 系統化控管一日不逾 12 小時、月 46(或 54)與季 138 的上限;夜間班設定輪班間隔與備援排程。

3. 成本與風險管理

  • 預估夜間加班與保護配套成本,設置合規預算與訴訟準備金。
  • 導入出勤儀表板,對異常時段自動示警。

4. 勞資溝通制度化

  • 建立固定協商頻率與會議紀錄模板,公告問答手冊(加班/補休/申訴流程)。
  • 設置匿名回饋管道以早期發現風險。

5. 文件化與證據保存

  • 加班書面同意、協商紀錄、公告、排班與打卡資料一致化並留存。
  • 內外部定期法遵健檢與抽查。

勞工的自保與權益清單

  1. 檢視自己的工時與加班費計算是否符合法規(一日 ≤12 小時、月 46/54、季 138)。
  2. 夜間工作者留意輪班間隔、交通與休息時數,必要時提出調整或申訴。
  3. 關鍵資訊以書面保存(加班單、公告、對話紀錄)。
  4. 需要時尋求律師協助,避免權益受損。

墨築法律事務所觀點

此次「勞動基準法加班工時」修正,將同步影響雇主人力運用與勞工權益。企業宜即刻盤點工作規則、契約與排班制度,建立月度/季度總量控管與夜間保障;勞工則應熟悉權益與申訴管道。若需進一步健檢與文件更新,歡迎與我們聯繫。


延伸閱讀與實務資源

勞動部|工作時間與延長工時(官方條文與白話說明)

勞動部|勞動基準法權益簡介(正常工時、延長工時與總量管制)

勞動部新聞稿|夜間工作修法預告(不分性別保障)

新聞與校方轉載|夜間工作修法脈絡(不分性別、強化職安)

議題脈動報導|夜間保護草案進度觀察(供政策追蹤參考)

常見問題 FAQ

加班上限如何判斷?

原則為月 46 小時;經工會或勞資會議同意,單月可至 54 小時,但三個月合計不得逾 138 小時;一日合計工時(含加班)不得逾 12 小時。

夜間工時有何特別規範?

方向為「不分性別同受保障」,並曾預告要求雇主就交通、住宿與職安提出配套;最新進度請以勞動部公告為準。

企業未依程序要求加班,勞工怎麼辦?

先蒐證(排班、打卡、訊息),依內部申訴流程處理,必要時向主管機關申訴或委任律師。(處理流程可參照勞動部權益簡介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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