導言
行政院公布勞動基準法修正草案後,「勞動基準法加班工時」成為焦點。依現行規範,正常工時每日不得逾 8 小時、每週不得逾 40 小時;延長工時(加班)連同正常工時,一日合計不得逾 12 小時;每月加班總時數原則上不得逾 46 小時,惟經工會或勞資會議同意者,單月得放寬至 54 小時,且「每三個月總量不得逾 138 小時」。未來修正草案針對彈性行業、夜間工時與勞資協商程序將有進一步調整。
修法重點總覽
一、加班上限與彈性
- 以「月度上限 + 季度總量」雙軌管理:原則月 46 小時;經工會或勞資會議同意可至月 54 小時,惟三個月合計不得逾 138 小時。
- 一日上限:正常工時加計加班時數合計不得逾 12 小時,並保留突發事件的例外處理原則(仍須補足法定加班給付)。
- 強化可稽核紀錄:排班、出勤與加班同意書留存,配合月度/季度總量控管,以利勞檢查核(建議內控作法見下文)。
二、夜間工時保障
- 依「不分性別同受保障」方向調整夜間工作規範;歷次預告草案曾要求無大眾運輸時,雇主提供交通工具/交通費或宿舍等配套,並強化工會/勞資會議之協商角色。
- 實務觀察顯示,夜間保護方案之推進與文字版本曾有進退(含撤回再研議情形),企業宜超前部署,以職安、交通與輪班間隔為原則設計內規。
三、勞資協商程序
- 明訂須與工會或勞資會議協商,形成書面紀錄並公告。
- 建議建立「固定協商機制+紀錄樣板」,滾動檢討工時與實務排班是否一致。
對企業的影響與五大合規行動
1. 內規與契約盤點
- 盤點加班核准流程、紀錄保存年限與樣式。
- 更新工作規則與勞動契約條款,使之與月 46/54 與季 138 的總量管制一致。
2. 排班與人力資源優化
- 系統化控管一日不逾 12 小時、月 46(或 54)與季 138 的上限;夜間班設定輪班間隔與備援排程。
3. 成本與風險管理
- 預估夜間加班與保護配套成本,設置合規預算與訴訟準備金。
- 導入出勤儀表板,對異常時段自動示警。
4. 勞資溝通制度化
- 建立固定協商頻率與會議紀錄模板,公告問答手冊(加班/補休/申訴流程)。
- 設置匿名回饋管道以早期發現風險。
5. 文件化與證據保存
- 加班書面同意、協商紀錄、公告、排班與打卡資料一致化並留存。
- 內外部定期法遵健檢與抽查。
勞工的自保與權益清單
- 檢視自己的工時與加班費計算是否符合法規(一日 ≤12 小時、月 46/54、季 138)。
- 夜間工作者留意輪班間隔、交通與休息時數,必要時提出調整或申訴。
- 關鍵資訊以書面保存(加班單、公告、對話紀錄)。
- 需要時尋求律師協助,避免權益受損。
墨築法律事務所觀點
此次「勞動基準法加班工時」修正,將同步影響雇主人力運用與勞工權益。企業宜即刻盤點工作規則、契約與排班制度,建立月度/季度總量控管與夜間保障;勞工則應熟悉權益與申訴管道。若需進一步健檢與文件更新,歡迎與我們聯繫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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